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1-12-20
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合理安排时间申办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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