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清退入库事项的公告》(粤建公告〔2019〕68号,见附件链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清退入库事项的公告(点击以下链接查询:http://zfcxjst.gd.gov.cn/xxgk/gsgg/content/post_2701283.html)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28日
抄送:市建筑业协会,市房地产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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