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5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组织修订了《中山市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从印发之日起新办理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项目,统一使用该合同示范文本。
各单位在使用该合同示范文本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市散装水泥管理站反映。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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