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省政府令第15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今冬明春施工扬尘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建质[2019]200号)等相关规定,加强我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管理,依据《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中山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生产管理检查方案〉的通知》(中建函〔2017〕601号),我局将开展2019年我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专项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一)本市范围内具有“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二)本市范围内在“广东省散装水泥发展应用监管信息平台”备案的预拌砂浆生产企业。
二、检查时间
2019年12月17日至2019年12月19日。
三、检查内容
(一)核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及企业备案等情况。
(二)抽查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原材料和出厂混凝土(砂浆)产品质量。
四、检查要求
(一)由质量安全监督科组织对各相关企业进行检查。
(二)委托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对企业生产原材料和出厂混凝土产品质量抽样检验。
(三)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违规行为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检查结果将在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上通报。
附件:1.中山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名单
2.中山市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名单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10日
附件下载 :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