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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专用运输车辆管理的通知
暂无文件下载    发布时间: 2017-01-18
各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为维护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消除安全隐患,现就加强预拌混凝土专用运输车辆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是安全生产、安全运输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置专职安全生产负责人和相关专职人员,督促驾驶人员严格遵守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切实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二、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加强对所属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驾驶员交通安全和文明行车意识,企业车辆安全负责人应对所属车辆驾驶员在出车前进行行车安全教育,杜绝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加强驾驶员人员管理
  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明确车辆驾驶员条件,优先选聘专业技术精、安全意识强、身体状况好的驾驶员。要建立驾驶员基础信息库,记录驾驶员的动态信息。要合理安排驾驶员排班,避免疲劳驾驶。
  四、加强车辆车况检查和维护
  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车辆进行例保例检、二级维护和年检,确保车辆状况完好,车容车貌整洁。要对车辆加装GPS等卫星定位系统,记录车辆行驶情况,发现超载、违规等问题及时纠正。
  五、定期分析安全形势
  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结合当前交通形势、本企业安全行车状况,定期召开安全形势分析会,通过典型事故案例分析、观看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交通安全宣传片,学习交流安全法律、法规,以增强驾驶员安全行车和文明行车的意识。
  六、严格监督
  各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落实现行有关管理规定和本通知要求的监督,对专用运输车辆管理松散、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并协助配合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理。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月16日

共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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