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试点城市、试点企业和试点工程完成相应的试点目标和主要工作内容。要求试点城市建立工作机制,落实任务分工,认真组织和指导试点企业、试点工程项目开展工作,对试点经验进行总结,形成工作报告。要求试点企业和试点工程做好自查,接受监督检查和验收评估。
广东将加强政策研究,制订激励措施,鼓励在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城区、政府投资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中优先使用高性能混凝土。结合本省的经济发展水平、工程特点、自然条件、资源禀赋和试点取得的经验,编制高性能混凝土应用技术标准,提升高性能混凝土应用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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