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预拌混凝土搅拌车自律守则
为配合我市开展创文工作,切实维护市容市貌,保持环境卫生,确保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全国环保模范城等荣誉称号不受影响,经预拌混凝土分会全体会员单位协商并达成共识,制定以下自律守则:
一、凡在本市范围内运营的混凝土搅拌车必须安装防遗撒漏斗装置,出车前应检查该装置是否完好,在路上行驶中应保持闭合状态,确保混凝土不遗漏撒溢污染路面。
二、为加强该项工作的监管力度,协会将实施举报有奖活动,欢迎我市预拌混凝土、砂浆行业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活动要求如下:
1、发现搅拌车尚未安装漏斗而被举报的,该车辆所属混凝土公司应向本协会自愿捐款人民币1000元;发现搅拌车司机不使用防遗撒装置而被举报的,所属混凝土公司应向本协会自愿捐款人民币500元。
2、凡本协会会员单位人员,在本市道路上发现搅拌车有上述违规行为,可拍照后向自己所属混凝土公司车辆管理人员举证,并由该管理人员向“中山砼车管理”微信群报备。举报证据要求照片清晰易辩,连同拍照时间、具体定位作为举证资料。
3、协会秘书处根据被举报的车牌号码确认所属混凝土公司后,将此信息告知该公司,由该公司通过GPS系统进行核实,如有异议可在三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如三日内不提出异议或无异议的则视为同意,举报即成立。
4、同一搅拌车在当日正常出车往返时段,其行为如被多名举报者投诉,经核实举报属实,协会秘书处将按举报时间优先原则,只奖励首位举证成功者。
5、经协会秘书处核实后,向举证成功者一次性发放所举报相应捐款额的50%作为奖励金。
6、缴纳捐款的混凝土公司在协会秘书处确认举报成功并发出缴款通知之日起,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把款项交至秘书处;获奖者应在秘书处发出领奖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凭所属混凝土公司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到协会秘书处领取奖金。
7、协会秘书处所收到的捐款,除发出奖励金外,余下款留作扶贫帮扶专项资金。
三、对逾期不交捐款的混凝土公司,将按照《中山市水泥制品行业协会预拌混凝土分会行业自律公约》有关规定作失信行为处理。
四、全体会员单位在本《守则》上盖章或签字则视为确认对上述条款无异议,并自愿执行上述全部条款。
五、本《守则》从公布之日起生效,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困难和问题请向协会秘书处反馈意见,必要时召开混凝土分会会议讨论修改。
中山市水泥制品行业协会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