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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会议与活动的守则
发布时间: 2017-06-06      浏览: 3312

关于参加会议与活动的守则

 

为提高会员单位参加会议、活动的准到率,不浪费全体会员的宝贵时间,提高混凝土分会工作和活动效率,进一步增强本行业的凝聚力。在2017年2月28日预拌混凝土工作会议上经全体会员讨论,一致赞成并承诺执行如下守则;

一、通知形式为:由协会秘书处通过协会微信群发布会议或活动的具体时间、具体地点以及具体内容,各会员应及时留意微信群的相关消息发布,协会秘书处发布相应会议内容后,视为协会秘书处已经向微信群内的全体会员送达会议或活动的通知;

二、为加强协会会员的自律,亦为支持协会的工作,凡迟到或缺席的会员自觉表示自身的歉意,自愿向协会捐出金钱作为会议或活动经费。从2017年4月1日起,预拌混凝土分会凡召集会议或活动,超过通知时间10分钟起,参加人员每迟到5分钟自觉向协会捐出人民币100元,迟到10分钟自觉向协会捐出人民币200元,如此类推(最多不超过1000元人民币)。超过30分钟不到场的视为缺席。

三、收到通知而缺席会议的会员自觉向协会捐出人民币1000元(由会员单位在“中山混凝土”微信群内主要负责人支付)。

四、所得款项由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代收代支,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日后会议接待及丰富和提高活动质量。并建立账目,每半年向会员公布收支情况。

五、在通知会议或活动时间超过15分钟后,会议或活动正式开始进行,迟到或缺席者除自觉向协会捐出金钱外,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

 

中山市水泥制品行业协会预拌混凝土分会

2017年5月4 日

 

附件:企业代表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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