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粤府令第156号),广东省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于2016年11月21-24日派出三个检查组分赴汕头、揭阳、江门、阳江、肇庆、云浮等六市开展“三禁”执法检查工作。检查组分别由广东省散办副主任林林、广州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钟桃秋、中山市散装水泥管理站站长刘军任组长,省散办和珠海、惠州、清远市散办及佛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部分工作人员为组员。受检市中既有商务部规定的全国砂浆“禁现”城市,又有广东省划定的第二批、第三批砂浆“禁现”城市。
检查组共召开7场汇报会,实地查看了20个在建工程项目,发出6份责令改正(限期)通知书。检查组每到一个市,要求市散装水泥主管机构汇报当地“三禁”工作情况,并随机抽取2~3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根据检查情况给予市主管机构“三禁”工作评分。检查组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违法必纠,执法必严,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并移交当地主管机构依法处罚。通过检查,有力地打击了现场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搅拌砂浆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了各地预拌砂浆发展应用。